北京一團伙銷售假茅臺被抓
發(fā)布時間:2018-03-01
近日,北京市朝陽警方抓獲一銷售假茅臺酒的犯罪團伙,嫌疑人鄧某、張某被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。
2017年5月至6月期間,鄧某伙同張某在北京市朝陽區(qū)多處煙酒店內(nèi),銷售標有“貴州茅臺”注冊商標的商品。2017年6月10日,鄧某在北京市朝陽區(qū)某卷煙零售店,欲向靜某銷售標有“貴州茅臺”注冊商標的商品時,被當場查獲歸案。
同案犯張某于2017年6月11日被抓獲歸案,民警從其駕駛的車輛及暫住地起獲標有“貴州茅臺”注冊商標的商品共計244瓶(價值17萬余元)。經(jīng)鑒定,上述標有“貴州茅臺”注冊商標的商品均系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。
朝陽警方將該案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
公訴機關認為,被告人鄧某、張某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,銷售金額較大,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